⒈ 后因以“弦韦”喻缓急。
引《韩非子·观行》:“西门豹之性急,故佩韦以自缓; 董安于之心缓,故佩弦以自急。”
唐李白《任城县厅壁记》:“宽猛相济,弦韦适中。”
⒉ 借指用以警勉自己的事物。
引《世说新语·方正》“孙兴公作《庾公誄》” 刘孝标注引晋孙绰《庾公诔》:“君子之交,相与无私。虚中纳是,吐诚诲非。虽实不敏,敬佩弦韦。”
唐吴兢《贞观政要·论君道》:“公之所陈,朕闻过矣。当置之几案,事等弦韦。”
清和邦额《夜谭随录·苏仲芬》:“卿言深中膏肓,敢不佩为弦韦。”
语本《韩非子.观行》:「西门豹之性急,故佩韦以自缓。董安于之心缓,故佩弦以自急。」古人常将柔丝与韧革佩于身上,以示刚柔并济或缓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