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本谓对妻子要重品德,不重容貌。后多指尊重贤德的人,不看重女色。
引语出《论语·学而》:“贤贤易色,事父母能竭其力,事君能致其身。”
《汉书·李寻传》:“圣人承天,贤贤易色,取法於此。”
颜师古注:“贤贤,尊上贤人。易色,轻略於色,不贵之也。”
元王实甫《西厢记》第四本第一折:“我却待‘贤贤易色’将心戒,怎禁他兜的上心来。”
《儿女英雄传》第四十回:“公子此时,一来心里不安,二来有些发訕,三来也未免动了点儿贤贤易色,满面周身闹了个难的神情儿,共总没得什么话。”
语出《论语.学而》:「子夏曰:『贤贤易色。』」宋.邢昺.疏:「能改易好色之心以好贤,则善矣。故曰贤贤易色也。」谓以尊敬贤者之心去替代爱好美色之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