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亲丧满十三月祭祀时所供之肉。 《礼记·檀弓上》:“颜渊之丧,馈祥肉。参见“祥祭”。
引孔子出受之,入弹琴而后食之。”《仪礼·士虞礼》“朞而小祥” 汉郑玄注:“《檀引》曰:‘归祥肉。’”贾公彦疏:“引之者证小祥,是祭故有肉也。”
别人正在搜
腾讯云 新老同享118元/年 2核2G4M300G月流量
阿里云 新老同享99元/年 2核2G3M带宽不限流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