押韵,符合韵律。
音韵学用语。一种因不知古今音异而随意把某字临时改读为某音以求和谐的作法。开始于南北朝,盛行于宋朝,朱熹是代表。
⒈ 押韵,符合韵律。
引宋叶梦得《避暑录话》卷上:“安禄山亦好作诗,作《樱桃诗》云:‘樱桃一篮子,半青一半黄,一半寄怀王,一半寄周贄。’或请以‘一半寄周贄 ’句在上,则协韵。”
清俞樾《茶香室三钞·蜀音押韵》:“然则顾亭林谓《毛诗》有以方音协韵者。如《小戎》之‘参’与‘中’。”
鲁迅《集外集·通讯(复张逢汉)》:“译诗就更其难,因为要顾全音调和协韵。”
⒉ 音韵学用语。一种因不知古今音异而随意把某字临时改读为某音以求和谐的作法。开始于南北朝,盛行于宋朝,朱熹是代表。 明末陈第始用语音演变的道理反对这种不科学的作法,认为所协之音实即古本音,每字只有一个古音,而不应随文改读。参见“叶韵”。
引宋严羽《沧浪诗话·诗体》:“有协韵,《楚辞》及《选》诗,多用协韵。”
郭绍虞校释:“盖由时人不知古音,故创为协韵之説。 《楚辞》及《选》诗犹合古音,故沧浪谓‘多用协韵’。”
清钱大昕《音韵问答》:“《邶风》:‘寧不我顾。’《释文》:‘ 徐音古。’此亦协韵也,后放此。 陆元朗之时,已有韵书,故于今韵不收者,谓之协韵。”
符合韵律。诗词歌赋中,于相当的句末以韵母相同或相近的字相押韵,使音调和谐优 美,称为「协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