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加械于颈。 《宋史·杨覃传》:“时讨李继迁,调发芻粮, 覃特皆以苛急促办为务。
引覃令钳手, 特令即械颈,虽衣冠旧族不免。”《续资治通鉴·宋真宗大中祥符三年》:“﹝石保吉﹞待属吏不以礼,帅大名时, 叶齐、查道皆知名士,悉命械颈以督粮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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