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见“薪采”。
⒉ 同“薪柴”。亦作“薪採”。
引唐薛用弱《集异记·韦知微》:“知微既至,则究其窟宅,广备薪採,伺候集聚,因环薪纵火,众持兵刃,焚煞殆尽。”
⒊ 打柴。
引《公羊传·哀公十四年》:“然则孰狩之?薪采者也。”
徐彦疏:“薪采犹言采薪也。”
《战国策·秦策四》:“筑刚平,衞无东野,芻牧薪采莫敢闚东门。”
《宋书·武帝纪中》:“先是山湖川泽,皆为豪强所专,小民薪採渔钓,皆责税直,至是禁断之。”
⒋ 指打柴的人。
引晋张悛《为吴令谢询求为诸孙置守冢人表》:“进为徇汉之臣,退为开吴之主,而蒸尝絶於三叶,园陵残於薪采,臣窃悼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