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皇帝下旨,向有司索取钱财用物。
引唐李德裕《奏缭绫状》:“臣昨缘宣索,已具军资岁计及近年物力闻奏,伏料圣慈,必垂省览。又奉詔旨,令织定罗纱袍段及可幅盘絛繚綾等一千匹。伏读詔书,倍增惶灼。”
《新唐书·李石传》:“赐京畿一岁租;停方镇正、至、端午三岁献,以其直代百姓配緡;天下非药物茗果,它贡悉禁;又罢宣索营造。”
《元典章·圣政一·恤站赤》:“各处岁贡方物,有司自有额例,其餘非奉宣索不得擅进。”
⒉ 犹索取。 靳荣藩辑注谓“主人”二句“当是维久邀梅村作画,而梅村即向维久索敏之画兰也。”
引清吴伟业《画兰曲》:“主人邀我图山色,宣索传来画兰笔。轻移牙尺见匀牋,侧偃银毫怜吮墨。”
⒊ 犹宣唤。 元宋无《宫词》之一:“月照芙容水殿秋, 仙韶一曲奏《凉州》。
引高皇尚爱梨园舞,宣索当年菊部头。”
原注:“一日宫中曲舞不称旨,提举官奏曰:‘此非菊部头不可。’于是宣唤再入。”
明王鏊《震泽长语·官制》:“大学士暮出,钥其门,匙悬门上,恐禁中不时有宣索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