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称说;宣扬。
引明宋濂《送许时用还越中序》:“夫道宣上德以昭布於四方者,史臣之事,因不辞而为之书。”
唐代一位高僧的法号。俗姓钱,长城(今浙江省长兴)人(一说丹徒人)。幼年出家。除从慧?和智首修学外,三十岁之前更多方广学。三十岁以后便开始从事著述,并曾参加玄奘译场,负责润文。而他最主要的成就则在律学和佛教史的贡献。他是唐代律宗三派之一的南山宗开创者,撰有《四分律删繁补阙行事钞》三卷、《四分律拾毗尼义钞》三卷、《四分律删补随羯磨疏》二卷等。在史学的著作以《续高僧传》三十卷、《广弘明集》三十卷、《大唐内典录十卷》最有名。弟子千余人,世称「南山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