谓冥默中与道混同为一。
相一致;混同。
⒈ 谓冥默中与道混同为一。
引《老子》:“塞其兑,闭其门,挫其鋭,解其纷,和其光,同其尘,是谓玄同。”
苏辙解:“默然不言,而与道同矣。”
《庄子·胠箧》:“削曾子之行,钳杨墨之口,攘弃仁义,天下之德玄同矣。”
成玄英疏:“与玄道混同也。”
晋葛洪《抱朴子·诘鲍》:“﹝鲍敬言著论云﹞万物玄同,相忘于道。”
唐张九龄《奉和圣制途经华山》:“灵居虽窅密,睿览忽玄同。”
⒉ 相一致;混同。
引《晋书·陆玩传》:“臣闻至公之道,上下玄同,用才不负其长,量力不受其短。”
章炳麟《印度人之论国粹》:“带氏曰:‘今日为亚洲计,独立其先也;均平生分其稍次也;玄同彼是,泯灭政法,其最后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