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官名。 宋崇宁二年在各路置提举学事司,掌管州县学政。 金设提举学校官, 元有儒学提举司。 明置提学道。 清设督学道、提学使等,俱简称提学。参阅《宋史·职官志七》、《明史·职官志四》、《清通典·职官十三》。
引宋何薳《春渚纪闻·丑年世科第》:“先友提学张公大亨,字嘉甫,霅川人。”
明叶宪祖《碧莲绣符》第五折:“生来豪富有家貲,终日醺醺醉酒巵,诗书还学师,褒封靠小儿。提学来时闷箇死。”
清王士禛《池北偶谈·谈献六·秦罗子孙》:“魏庄渠提学河南归,为所亲言之。”
子虚子《湘事记》:“又十日而湘军起,代藩篆者为提学黄以霖。”
职官名。明代掌管学政及主持考试的官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