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训政

拼音: xùn zhèng
注音:ㄒㄨㄣˋ ㄓㄥˋ
词性:
结构: 其他
近义词:
反义词:
词语解释
旧时皇帝退位为太上皇﹐嗣皇帝仍须禀承训示处理大政﹐或皇太后垂帘听政﹐皆谓之'训政'。
指孙中山提出的建立'民国'程序的第二阶段。他把建立'民国'的程序分为军政﹑训政﹑宪政三个时期。主张在训政阶段施行约法﹐由政府派出经过训练﹑考试合格的人员﹐到各县筹备地方自治﹐并对人民进行使用民权和承担义务的训练。凡一省之内全部的县已实行自治﹐就可结束训政﹐开始宪政阶段。
引证解释

⒈ 旧时皇帝退位为太上皇,嗣皇帝仍须禀承训示处理大政,或皇太后垂帘听政,皆谓之“训政”。

清朱珪《<御制毓庆宫记>恭跋》:“丙辰元日,重光重轮,授璽於我皇上,以毓庆宫为重华之协,训政、听政者三年,所谓继德者如是之久而化成也。”
清黄遵宪《感事》诗:“授受元辰纪上仪, 帝尧训政典留貽。”
何刚德《春明梦录》卷下:“孝钦太后重出训政,引见迟至黎明,则微露倦勤意矣。”

⒉ 指孙中山提出的建立“民国”程序的第二阶段。他把建立“民国”的程序分为军政、训政、宪政三个时期。主张在训政阶段施行约法,由政府派出经过训练、考试合格的人员,到各县筹备地方自治,并对人民进行使用民权和承担义务的训练。凡一省之内全部的县已实行自治,就可结束训政,开始宪政阶段。

国语词典
网络解释

训政

  • 在旧时的封建时代,皇帝退位为太上皇﹐嗣皇帝仍须禀承训示处理大政﹐或皇太后垂帘听政﹐皆谓之"训政"。
  • 现在一般指的是孙中山提出的中华民国建国之路中的一个阶段。
  • 根据孙中山所著《中华民国建国大纲》,中国建国分三个阶段:军政、训政、宪政,训政即第二个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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