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徇私xùnsī
[practise favoritism] 为了私情放弃原则,而做不合法的事
⒈ 曲从私情。
引汉桓宽《盐铁论·刺复》:“富者买爵贩官,免刑除罪,公用弥多而为者徇私。”
宋苏轼《论每事降诏约束状》:“若受贿徇私,罪名重者,自从重。”
章炳麟《代议然否论》:“惟以发抒党见为期,不以发抒民意为期,乃及工商诸政,则未有不徇私自环者。”
受私情左右,不能秉公处理事物。汉.桓宽《盐铁论.刺复》:「策诸利富者,买爵贩官,免刑除罪,公用弥多而为者徇私。」宋.苏轼〈论每事降诏约束状〉:「若受贿徇私,罪名重者,自从重。」也作「徇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