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清代官名。 唐代遣使分道出巡,称分巡某某道。 明代各省按察司除按察使外,还有按察副使、按察佥事等官员,负责巡察州、府、县的政治、司法等方面的事情,称分巡道、兵巡道等。 清废副使、佥事等官,简称巡道。
引《清史稿·职官志三》:“寻改置布政使左、右参议,是为守道;按察使副使、僉事,是为巡道。”
清魏源《道光洋艘征抚记上》:“天津巡道陆建瀛言,洋人所求,前三事大,后三事小。”
《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第四四回:“所以制臺打算委巡道代理藩司,以便中丞好交卸赴新任去。”
⒉ 指巡查铁路轨道,以保障安全运行。从事该项工作的铁路工人称巡道工。
引张承信《闪光的道钉》诗:“巡道工,肩挎小包手持镐,千里铁道去巡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