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宋时办理文书,狱讼的地方胥吏,多由当地有产业人户中差选。
引宋赵彦卫《云麓漫钞》卷十二:“诸县人吏,国初,押司、録事於等第户差选諳吏道者充。”《宣和遗事》前集:“有那押司宋江接了文字看了,星夜走去石碣村,报与晁盖几箇,暮夜逃走去也。”《醒世恒言·乔太守乱点鸳鸯谱》:“乔太守写毕,叫押司当堂朗诵与众人听了。”洪深《申屠氏》第六本:“押司点头微笑。”
职官名。宋代衙门中办理文书、狱讼的役吏。
别人正在搜
腾讯云 新老同享118元/年 2核2G4M300G月流量
阿里云 新老同享99元/年 2核2G3M带宽不限流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