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后因以“天厌”谓为上天所厌弃、弃绝。
引《左传·隐公十一年》:“天而既厌周德矣,吾其能与许争乎?”《论语·雍也》:“子见南子,子路不悦。夫子矢之曰:‘予所否者,天厌之!天厌之!’”邢昺疏:“厌,弃也。”宋王安石《游土山示蔡天启秘校》诗:“桓温适自毙, 苻坚方天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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