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搜集民歌。
引唐皮日休《奉和鲁望樵人十咏·樵歌》:“若遇採诗人,无辞收鄙陋。”
宋梅尧臣《田家语》诗序:“因録田家之言次为文,以俟採诗者云。”
采集民间歌谣。古代有专门机构采诗,为统治阶级观风俗、知得失的一项政治措施。 《汉书·艺文志》:“古有采诗之官,王者所以观风俗,知得失,自考正也。”
《汉书·食货志上》:“孟春之月,羣居者将散,行人振木鐸徇於路,以采诗,献之大师,比其音律,以闻於天子。”
汉王褒《四子讲德论》:“今刺史质敏以流惠,舒化以扬名,采诗以显至德,歌咏以董其文。”
章炳麟《国故论衡·辨诗》:“五季以降,虽四言之铭,且拱手谢不敏,岂独采诗可以观政云尔。”
周代官府定期派人到民间采集各地诗歌,以观民情风俗,作为施政的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