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合yěhé
[illicit sexual relations] 指不合礼教的婚姻;男女苟合
◎野合yěhé
[illicit copulation] 非法性交
⒈ 不合礼仪的婚配。
引《史记·孔子世家》:“紇(叔梁紇 )与颜氏女野合而生孔子。”
司马贞索隐:“今此云‘野合’者,盖谓梁紇老而徵在少,非当壮室初笄之礼,故云野合,谓不合礼仪。”
清毛奇龄《昏礼辨正》:“幼时观邻人娶妇,妇至,不謁庙,不拜舅姑,牵妇入于房,合卺而就枕席焉。归而疑之曰:此非野合乎?”
⒉ 谓男女私通。
引唐玄奘《大唐西域记·乌仗那国》:“释种惊寤,因即谢曰:‘羇旅羸人,何见亲附?’遂款殷勤,凌逼野合。”
《新五代史·朱友文传》:“庶人友珪者, 太祖初镇宣武,略地宋亳间,与逆旅妇人野合而生也。”
⒊ 野外合奏。
引《左传·定公十年》:“且牺、象不出门,嘉乐不野合。”
⒋ 野战。
引《后汉书·南匈奴传》:“良骑野合,交锋接矢。”
男女苟合,俗称为「野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