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官名。负责教授医学知识。 隋始置, 唐沿之。
引《隋书·百官志下》:“太医署有主药,二人……医博士,二人。”《新唐书·百官志三》:“医博士一人,正八品上;助教一人,从九品上。掌教授诸生以《本草》、《甲乙》、《脉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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