谓被斩。
亦作:头足异所
m.⒈ 谓被斩。
引《史记·淮阴侯列传》:“汉王借兵而东下,杀成安君泜水之南,头足异处,卒为天下笑。”
《晋书·刘牢之传》:“孰若翻然改图,保其富贵,则身与金石等固,名与天壤无穷,孰与头足异处,身名俱灭,为天下笑哉!惟君图之。”
亦作“头足异所”。 汉刘向《说苑·杂言》:“武王伐紂,四子身死牧之野,头足异所。”
头和脚被分开在不同的地方。指遭杀戮分尸。《史记.卷九二.淮阴侯传》:「汉王借兵而东下,杀成安君泜水之南,头足异处,卒为天下笑。」晋.桓玄〈与刘牢之书〉:「今君战败则倾宗,战胜则覆族。……孰与头足异处,身名俱灭,为天下笑哉!」也作「头足异所」、「首足异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