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间杂而用;兼用。
引南朝梁沉约《南郊赦诏》:“军政国容,事绪非一。刑礼参用,未臻和简。”
清顾炎武《菰中随笔·佐领官不宜部选》:“臣闻古者,计户以贡士,量官而署吏,故官不乏吏,士不乏官,士吏官员,必相参用。”
夏丏尊叶圣陶《文心》十七:“王仰之先生处置讲演一课,有两种方法,交互参用。”
⒉ 参酌使用、任用。
引宋曾巩《请令州县特举士札子》:“三代学校劝教之具, 汉代郡国太常察举之目,揆今之宜,理可参用。”
《明史·湖广土司传·施州》:“命以施州宣慰司为从三品, 东乡诸长官司为正六品,以流官参用。”
清陈康祺《郎潜纪闻》卷三:“读此知学政一差,本非翰林所应预, 仁皇帝特破格参用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