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经过一年。
引《新唐书·班宏传》:“参亦以宏素贵,私谓曰:‘閲岁当归使於公。’ 宏喜。”
明文徵明《送嘉定尹王君赴召叙》:“盖君自戊辰入官,抵今六七閲岁。”
明沉德符《野获编·内阁三·元旦诗》:“是年, 百穀下世,再閲岁甲寅,而文定亦捐宾客矣。”
⒉ 经历年岁。 宋朱弁《曲洧旧闻》卷一:“仁宗时,最先言立皇嗣者, 明州鄞县尉,不记姓名。
引晁以道尝为予言,閲岁久,又经此丧乱,若史家又復不载,可惜也。”
李大钊《原人社会于文字书契上之唯物的反映》:“改火一周,便是阅岁一周,这可见古代有以‘钻燧改火’为历岁一周的记号的习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