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后遂用以为嗜酒之典。
引《晋书·毕卓传》:“太兴末,为吏部郎,常饮酒废职。比舍郎酿熟, 卓因醉夜至其瓮间盗饮之,为掌酒者所缚,明旦视之,乃毕吏部也,遽释其缚。”周斌《和剑华醉歌行》:“又不见鼾眠炉侧毕吏部,酒贼之名亦千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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