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察星象以推断吉凶。
以观察星象占卜吉凶为业的人。
m.⒈ 观察星象以推断吉凶。参见“占星术”。
引唐王绩《晚年叙志示翟处士》:“望气登重阁,占星上小楼。”
鲁迅《坟·科学史教篇》:“怀念既尔,所学遂妄,科学隐,幻术兴,天学不昌,占星代起,所谓点金通幽之术,皆以昉也。”
⒉ 以观察星象占卜吉凶为业的人。
引《旧唐书·顺宗纪上》:“丙午,罢翰林医工、相工、占星、射覆、冗食者四十二人。”
范文澜蔡美彪等《中国通史》第二编第一章第二节:“秦始皇召集学士、方士,使议论政事,炼药求仙。博士多至七十人,占星多至三百人。”
观察天象及星辰运行,以推论人事的吉凶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