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尽,占有。
指在编制而不能尽职。
违法占取。
指在编制而不能尽职者。
⒈ 占尽,占有。
引宋杨万里《道旁槿篱》诗:“占破半年犹道少,何曾一日不芳来。”
宋魏了翁《浪淘沙·刘左史之生赋两词寄之》之二:“仍是天公偏著意,占破春閒。”
⒉ 指在编制而不能尽职。
引《续资治通鉴·宋孝宗淳熙六年》:“当无事时,武备不修,务为因循,兵卒例皆占破,一闻啸聚,而帅臣、监司仓皇失措。”
⒊ 指在编制而不能尽职者。
引宋岳飞《奏措置曹成事宜状》:“臣所统本军官兵一万二千餘人,除存留二千人吉州看管老小并随军輜重、火头、占破外,实出战只有七千餘人。”
⒋ 违法占取。
引《元典章·刑部·擅科》:“管城县县尹李济状招占破张顺等一十五户,供送讫小麦六石六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