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以杖挞脊背。杖刑中最重的一种。
引宋徐度《却扫编》卷下:“王保和革为开封尹,专尚威猛,凡盗一钱皆杖脊配流。”《宋史·刑法志二》:“真宗时, 蔡州民二百一十八人有罪,皆当死。知州张荣 、推官江嗣宗议取为首者杖脊,餘悉论杖罪。”
别人正在搜
群号:238329389 复制群号
群号:274298671 复制群号
群号: 复制群号
腾讯云 新老同享118元/年 2核2G4M300G月流量
阿里云 新老同享99元/年 2核2G3M带宽不限流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