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指四种卜兆。
引《周礼·春官·卜师》:“掌开龟之四兆,一曰方兆,二曰功兆,三曰义兆,四曰弓兆。”
宋王应麟《困学纪闻·周礼》:“卜师四兆。”
翁元圻注引《周礼订义》载郑锷曰:“方兆者,占四方之事。 汉武帝发《易》,占知神马从西北来,非占四方之事乎?功兆者,占立功之事。 楚司马子鱼卜战,令龟曰:‘ 魴也以其属死之, 楚师继之,尚大克之?’吉。非立功之事乎?义兆者,占行义之事。 南蒯筮,得‘黄裳元吉’, 惠伯曰:‘忠信之事则可,不然必败。’非占行义之事乎?弓兆者,弓有射义,故后世有覆射之法。 东方朔射守宫,有‘跂跂缘壁’之语,非为覆射之事乎?”
又载薛士龙曰:“以意推之,丽於形者方也,谓之方兆,则言其上下阴阳之势;以力兴造者功也,谓之功兆,则言废兴成败之理;度其宜者义也,谓之义兆,则言其吉凶祸福之宜;能弛张者弓也,谓之弓兆,则言曲折长短之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