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谓遮掩别人的视听,掩饰真情。
引《禅真逸史》第十九回:“你只见庵观寺院的和尚贪财好色,明素暗荤遮人眼目,俺庄内须与他们不同,荤酒俱有,待人甚恕。”
《红楼梦》第七五回:“探春笑道:‘这种遮人眼目儿的事,谁不会做?且再瞧就是了。’”
亦作“遮人耳目”、“遮掩耳目”。 《镜花缘》第七三回:“如把草帽草鞋放在粗衣淡服之人身上,又何尝有什么丑处!可见装点造作总难遮人耳目。”
朱自清《执政府大屠杀记》:“听说事后执政府乘人不知,已将尸首掩埋了些,以图遮掩耳目。”
盖住他人的双眼,以掩饰事实的真相。《程乙本红楼梦.第七五回》:「这种遮人眼目儿的事,谁不会做?且再瞧就是了。」也作「遮人耳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