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犹斩草除根。
引语本《左传·隐公六年》:“为国家者,见恶,如农夫之务去草焉,芟夷蕰崇之,絶其本根,勿使能殖。”
明陶宗仪《辍耕录·连枝秀》:“半世连枝带叶,算从前,歷尽虚花,一朝剗草除根,到此际方成结果。”
明沉鲸《双珠记·协谋诬讼》:“自古道杀人见血,剗草除根。”
铲除杂草,务必连根去除。语本《左传.隐公六年》:「为国家者,见恶如农夫之务去草焉。芟夷蕴崇之,绝其本根,勿使能殖,则善者信矣。」比喻完全除尽,不留后患。《大唐三藏取经诗话上》:「如敢故使妖术,须教你一门刬草除根。」明.沈鲸《双珠记.第一四出》:「自古道:『杀人见血,刬草除根。』李总管,你可用些机谋,坏些钱钞,摆布他一个下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