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皇帝的言行录。两汉时由宫内修撰, 魏晋以后设官专修。 唐宋时凡朝廷命令赦宥、礼乐法度、赏罚除授、群臣进对、祭祀宴享、临幸引见、四时气候、户口增减、州县废置等事,皆按日记载。 元明以后趋于简单。
引《后汉书·皇后纪上·明德马皇后》:“﹝太后﹞自撰《显宗起居注》,削去兄防参医药事。”
《旧唐书·经籍志上》:“乙部为史,其类十有三:……五曰起居注,以纪人君言动。”
《二刻拍案惊奇》卷四十:“[生作牀下出介]:‘若有史官在旁,也该载入起居注了。’”
亦省称“起居”。 《宋书·志序》:“今以班固、马彪二志, 晋宋《起居》,凡诸记註,悉加推讨,随条辨析,使悉该详。”
⒉ 职官名。负责侍从皇帝、记载皇帝的言行。 魏晋及南北朝多以著作郎兼修《起居注》, 北魏始置“起居令史”,另有“修起居注”,“监起居注”等官。 隋代于内史省设“起居舍人”。 唐宋又于门下省设“起居郎”和“起居舍人”分掌其事。 元代以给事中兼修《起居注》。 明初曾专设起居注。 清代以翰林、詹事等日讲官兼充,称“日讲起居注官”。参阅唐刘知几《史通·史官建置》、《通典·职官三》、《续通典·职官》。
我国古代帝王的言行录。以唐宋的记注最为详备,为修史的重要依据;元明以后,制度虽存,而记载渐趋简单,价值大不如前。如汉武帝有〈禁中起居注〉、东汉马皇后撰有〈明帝起居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