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时包办婚姻的一种。双方尚在胎中,由父母预定,如为一男一女,即成立婚约。
亦作:指腹为婚
⒈ 旧时包办婚姻的一种。双方尚在胎中,由父母预定,如为一男一女,即成立婚约。
引《魏书·王宝兴传》:“初, 宝兴母及遐妻俱孕, 浩谓曰:‘汝等将来所生,皆我之自出,可指腹为亲。’”
亦作“指腹为婚”。 宋司马光《司马氏书仪·婚仪》:“世俗好於襁褓童幼之时轻许为婚,亦有指腹为婚者。”
《初刻拍案惊奇》卷三三:“因为李社长与刘家交厚,从未生时指腹为婚。”
《红楼梦》第六四回:“﹝张华父﹞因与尤老娘前夫相好,所以将张华与尤二姐指腹为婚。”
《广西壮族文学》第二编第四章:“﹝毛红和玉音﹞在他们出世以前,已经被指腹为婚。”
亦省作“指腹”。 明高濂《玉簪记·合庆》:“京兆府当年指腹,女贞观重会玉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