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数出;完全列举:不可~。
(书)(动)一一都列举出来:不可~。
⒈ 谓一一列举。
引《礼记·儒行》:“遽数之,不能终其物;悉数之,乃留更僕未可终也。”
宋王安石《上仁宗皇帝言事书》:“若夫迎新将故之劳,缘絶簿书之弊,固其害之少者,不足悉数也。”
清端方《请改定官制以为立宪预备折》:“凡此等等,悉数难终。”
⒉ 全部。
引宋苏洵《管仲论》:“虽桓公幸而听仲,诛此三人,而其餘者, 仲能悉数而去之邪?”
周立波《张满贞》:“张满贞把玻璃片子悉数扫进撮箕里,亲自端到屋后山肚里去了。”
一一列举细说。
如:「此款项悉数拨作自强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