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后称某种现象经常看见为“数见不鲜”。
引《史记·郦生陆贾列传》:“一岁中往来过他客,率不过再三过,数见不鲜,无久慁公为也。”
司马贞索隐:“数见音朔现。谓时时来见汝也。不鲜,言必令鲜美作食,莫令见不鲜之物也”。
清洪昇《<长生殿>自序》:“从来传奇家非言情之文,不能擅场;而近乃子虚乌有,动写情词赠答,数见不鲜,兼乖典则。”
鲁迅《坟·灯下漫笔》:“中国人向来就没有争到过‘人’的价格,至多不过是奴隶,到现在还如此,然而下于奴隶的时候,却是数见不鲜的。”
本指不必宰杀禽畜招待常来的客人。语出《史记.卷九七.陆贾传》:「一岁中往来过他客,率不过再三过,数见不鲜,无久慁公为也。」后用来指事物经常见到,并不新奇。清.洪升《长生殿.序》:「从来传奇家非言情之文,不能擅长;而近乃子虚乌有,动写情词赠答,数见不鲜,兼乖典则。」也作「屡见不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