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犹以刑去刑。
引《周礼·武帝纪下》:“以刑止刑,世轻世重。罪不及嗣,皆有定科。”《唐律·名例一》:“不立制度,则未之前闻。故曰以刑止刑,以杀止杀。”
别人正在搜
腾讯云 新老同享118元/年 2核2G4M300G月流量
阿里云 新老同享99元/年 2核2G3M带宽不限流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