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南曲戏文。
m.⒈ 即南曲戏文。 宋元时用南曲演唱的戏曲形式。和北方的杂剧、院本相对称。由宋杂剧、唱赚、宋词以及里巷歌谣等综合发展而成。一般认为是中国戏曲最早的成熟形式。 元代虽不如杂剧盛行,但在南方民间仍广泛流传。 明成化、弘治以后,南戏进一步发展演变为传奇。对明、清两代的戏曲影响颇大。。
引明祝允明《猥谈》:“南戏出于宣和之后,南渡之际,谓之‘温州杂剧’。”
明徐渭《南词叙录》:“南戏始于宋光宗朝, 永嘉人所作《赵贞女》、《王魁》二种实首之,号曰‘永嘉杂剧’”
一种宋、元时期流行于我国南方的戏曲。是中国戏曲最早的成熟形式,直接影响明代传奇。因起源于浙江温州,故也称为「永嘉杂剧」、「温州杂剧」。当地称为「戏文」。所用的音乐主要是南曲。南戏的早期作品传世很少,直到元代末期,始有一些艺术成就较高的作品出现,如《琵琶记》,及四大传奇的《荆钗记》、《白兔记》、《拜月记》、《杀狗记》等流传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