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追回原物,交与其主。
引《元典章新集·兵部·整治军兵》:“本部议得军官军人经止去处强夺讫,百姓钱物已招明白,拟合追给相应。”《警世通言·钝秀才一朝交泰》:“马任復学復廩,所抄没田产,有司追给。”
别人正在搜
腾讯云 新老同享118元/年 2核2G4M300G月流量
阿里云 新老同享99元/年 2核2G3M带宽不限流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