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法律。古代以三尺竹简书法律,故称。
⒈ 指法律。古代以三尺竹简书法律,故称。
引《史记·酷吏列传》:“君为天子决平,不循三尺法,专以人主意指为狱。狱者固如是乎?”
裴骃集解引《汉书音义》:“以三尺竹简书法律也。”
宋王应麟《困学纪闻·左氏传》:“《汉·杜周传》:‘不循三尺法。’注谓‘以三尺竹简书法律也’。 朱博亦云:‘奉三尺律令以从事。’《盐铁论》乃云:‘二尺四寸之律。’古今一也。盖律书以二尺四寸简,举其大数,谓之三尺。”
《明史·翟銮传》:“不合三尺法,何以信天下。”
清吴伟业《感事》诗:“老知三尺法,官为五銖钱。”
法律。古代把法律条文写在三尺长的竹简上,故称法律为「三尺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