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亦作“惩乂”。亦作“惩刈”。
⒉ 惩治。
引《东观汉记·明帝纪》:“陛下至明,惩艾酷吏,视人如赤子。”
《新唐书·裴矩传》:“太宗即位,疾贪吏,欲痛惩乂之。”
清曾国藩《广东嘉应州知州刘君事状》:“是时两广总督百公龄,治尚威猛,惩刈奸宄。”
⒊ 戒惧。
引《史记·乐书》:“成王作颂,推己惩艾,悲彼家难,可不谓战战恐惧,善守善终哉?”
张守节正义:“言成王作颂,悲文王战战恐惧,推己戒励为治,是善守善终也。”
《新唐书·柳宗元传》:“然众畏其才高,惩刈復进,故无用力者。”
宋苏辙《言责降官不当带观察团练状》:“且使罪人知有惩艾,谨録奏闻,亦非小补也。”
⒋ 谓吸取过去教训,以前失为戒。
引《汉书·淮阳宪王刘钦传》:“久之,惩艾霍氏欲害皇太子,乃更选后宫无子而谨慎者,乃立长陵王倢伃为后,令母养太子。”
《后汉书·窦融传》:“其后匈奴惩乂,稀復侵寇。”
《新唐书·苏世长等传赞》:“始唐有天下,惩刈隋敝,敷内讜言。”
《金史·移剌履传》:“愿陛下惩艾前事,开諫諍之门,天下幸甚。”
清陈天华《中国革命史论》第一章:“法之当变,矿之当开,詎可以熙寧、明季惩艾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