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亦作“崇论宏议”。亦作“崇论谹议”。亦作“崇论吰议”。原谓高论博议,后指高明宏大的议论。
引《史记·司马相如列传》:“且夫贤君之践位也……必将崇论閎议,创业垂统,为万世规。”
閎,《汉书·司马相如传下》作“谹”,《文选·司马相如<难蜀父老>》作“吰”。 清梁章鉅《归田琐记·堵江口》:“阮云臺师谓此崇论宏议,不当仅以诗论也。”
柳亚子《<二十世纪大舞台>发刊词》:“《阳春白雪》,曲高和寡,崇论閎议,终淹没而未行者,有之矣。”
鲁迅《彷徨·高老夫子》:“但高老夫子却不很能发表什么崇论宏议。”
崇高宏伟的议论。《史记.卷一一七.司马相如传》:「必将崇论闳议,创业垂统,为万世规。」也作「崇论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