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以武力降服对方。
引清郝懿行《证俗文》卷六:“俗谓手搏械鬭为打降。降,下也,打之使降服也。方语不同,字音遂变。或读为打架,盖降声之转也。”
清林则徐《会奏英夷抗不交凶严断接济查办情形折》:“况夷人酗酒打降,习以为常。”
《荡寇志》第一一二回:“一味使酒逞性,行凶打降,所以他的旧交,无一人不厌恶他。”
⒉ 犹打行。参见“打行”。
引明高攀龙《申严宪约责成州县疏》:“凡天罡地煞,打降把棍之类,访其首恶重治。”
清顾公燮《清夏闲记摘钞·打降》:“康熙年间,男子联姻,如贫不能娶者,邀同原媒,纠集打降,径入女家抢亲,其女必壻亲扶上轿,仍以鼓乐迎归成亲。又訐讼者两造各有生员具公呈,听审之日,又各有打降保护,故曰‘打降’之‘降’乃‘行’,非‘降’也。善拳勇者为首,少年无赖属其部下,闻呼即至,如开行一般,故谓之打行。今则功令森严,此风不兴矣。”
打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