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谓女子待年长而聘。
引《后汉书·皇后纪下·献穆曹皇后》:“操进三女宪、节、华为夫人,聘以束帛玄纁五万匹,小者待年於国。”
李贤注:“留住於国,以待年长。”
后因以称女子待嫁。 南朝宋颜延之《宋文皇帝元皇后哀策文》:“爰自待年,金声夙振。”
南朝梁张缵《丁贵嫔哀策文》:“爰及待年,含章早穆;声被洽阳,誉宣中谷。”
⒉ 谓等待年老致仕。
引宋曾巩《祭致仕湛郎中文》:“维公早以郎潜,安於养志;晚而家食,曾不待年。治绩纪於朝廷,行实推於乡里。”
宋范公偁《过庭录》:“蜀公表谢曰:‘六十三而告老,盖不待年;七十五而復来,孰云中礼。’”
女子留以待年长而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