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罪立功
[make amends for one's wrong doing;atone for one's crime by doing good deeds] 指身背罪名而立功,以图减轻罪名
戴罪立功,以赎前衍
⒈ 谓判了罪而给予立功赎罪的机会。也泛指犯罪后立功赎罪。
引《明史·史可法传》:“以平贼踰期,戴罪立功。”
韦君宜《似水流年·一个普通人的启示》:“至于我自己,先是‘戴罪立功’,一面自己被大会批判,一面回编辑部主持批判人。”
以有罪过之身去建立功劳,将功折罪。
如:「我前次犯了小错,感谢老板今天能给我一个戴罪立功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