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记•檀弓上》:“孟献子禫,县而不乐,比御而不入,夫子曰:‘献子加于人一等矣。’”后以“加人一等”指超过常人。
【】⒈ 后以“加人一等”指超过常人。
引《礼记·檀弓上》:“孟献子禫,县而不乐,比御而不入, 夫子曰:‘ 献子加於人一等矣。’”
唐杨炯《隰州县令李公墓志铭》:“寻丁外艰,哀毁踰制,加人一等。”
《旧唐书·陆象先传》:“象先清浄寡欲,不以细务介意,言论高远,雅为时贤所服。 湜每谓人曰:‘ 陆公加於人一等。’”
清纪昀《阅微草堂笔记·滦阳续录三》:“此老生平亦无大过,但务欲其识加人一等,故不觉至是耳,可不戒哉!”
超过别人一等。语本《礼记.檀弓上》:「献子加于人一等矣。」形容学识、才能出众。唐.杨烱〈隰州县令李公墓志铭〉:「寻丁外艰,哀毁逾制,加人一等,俯就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