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谓朝廷加恩赦免科赋。
引南朝齐萧子良《请停台使检课表》:“值今夕酒谐肉飫,即许附申赦格;明日礼轻贷薄,便復不入恩科。”
⒉ 宋时科举,承五代后晋之制,凡士子于乡试合格后,礼部试或廷试多次未录者,遇皇帝亲试时,可别立名册呈奏,特许附试,称为特奏名,一般皆能得中,故称“恩科”。 清代于寻常例试外,逢朝廷庆典,特别开科考试,也称“恩科”。若正科与恩科合并举行,则称恩正并科。参阅宋赵昇《朝野类要·恩科》、《宋史·选举志一》、 清顾炎武《日知录·恩科》等。
引宋梅尧臣《送陈贤良忠正军签判》诗:“书对三千字,恩科第一人。”
清姚鼐《严冬友墓志铭》:“辛卯恩科会试, 刘文正为考官。”
明、清的科举考试本按一定年岁举行,朝廷有庆典特恩,则加开恩科取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