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孔颖达疏:“贰,二也。
引语本《易·繫辞下》:“因贰以济民行,以明失得之报。”
谓吉凶二理,言《易》因自然吉凶二理以济民之行也。欲令趋吉而避凶,行善而不行恶也。”
《文选·任昉<王文宪集序>》:“体三才之茂,践得二之机。”
李善注:“子曰:‘知几其神乎! 颜氏之子,其殆庶几乎!有不善,未尝不知,知而未尝復行。’ 韩康伯曰:‘在理则昧,造形则悟, 颜子之分也,失之於几,故有不善,得之於二,不远而復,故知之未尝復行也。’”
⒉ 谓一举而得双虎。 春秋鲁大夫卞庄子刺虎的故事。见《史记·张仪列传》。
引《晋书·姚萇载记》:“吾欲移兵岭北,广收资实,须秦弊燕迴,然后垂拱取之。兵不血刃,坐定天下,此卞庄得二之义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