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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仲淹

拼音: fàn zhòng yān
注音:ㄈㄢˋ ㄓㄨㄥˋ 一ㄢ
词性:
结构: 其他
近义词:
反义词:
词语解释

范仲淹Fàn Zhòngyān

[Fan Zhongyan] (989—1052) 北宋政治家、将领、文学家。字希文,祖籍邠州(今属陕西),移居吴县(今江苏苏州市)。少孤贫,学习刻苦,真宗大中祥符八年(公元1015年)进士,仁宗康定元年(公元1040年)以龙图阁直学士与韩琦并任陕西经略安抚使,守卫边塞多年。庆历三年(公元1043)任参知政事,力主革新政治,因受吕夷简为首的保守派反对,未被采纳。后出任陕西四路宣抚使,于赴颖州途中病卒。赠兵部尚书,楚国公,谥文正,后世称范文正公。著有《范文正公集》二十九卷。范仲淹一生致力于政治改革,同时主张诗文革新,是北宋诗文革新运动的先行者之一。散文以抒发个人政治怀抱的《岳阳楼记》为代表作

引证解释
国语词典

人名。(西元 989~1052)​字希文。宋名臣,吴县人,为秀才时即以天下为己任,仁宗时官至参知政事,元昊反,以龙图阁直学士与夏竦经略陕西,号令严明,夏人不敢犯,羌人称为「龙图老子」,夏人称为「小范老子」。喜好弹琴,然平日只弹履霜一曲,故时人称之为「范履霜」。卒谥文正。

网络解释

范仲淹 (北宋名臣)

  • 范仲淹(989年8月29日-1052年5月20日),字希文,汉族。苏州吴县人。北宋杰出的思想家、政治家、文学家。
  • 范仲淹幼年丧父,母亲改嫁长山朱氏,遂更名朱说。大中祥符八年(1015年),范仲淹苦读及第,授广德军司理参军,迎母归养,改回本名。后历任兴化县令、秘阁校理、陈州通判、苏州知州等职,因秉公直言而屡遭贬斥。康定元年(1040年),与韩琦共任陕西经略安抚招讨副使,采取“屯田久守”方针,巩固西北边防。庆历三年(1043年),出任参知政事,发起“庆历新政”。不久后,新政受挫,范仲淹被贬出京,历知邠州、邓州、杭州、青州。皇祐四年(1052年),改知颍州,范仲淹扶疾上任,于途中逝世,年六十四。追赠兵部尚书、楚国公,谥号“文正”,世称范文正公。
  • 范仲淹政绩卓著,文学成就突出。他倡导的“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思想和仁人志士节操,对后世影响深远。有《范文正公文集》传世。
  • (概述图范仲淹像来源:清殿藏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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