犹贪赃。
⒈ 犹贪赃。
引《宋书·刘湛传》:“﹝湛﹞为人刚严用法,姦吏犯赃百钱以上,皆杀之,自下莫不震肃。”唐吴兢《贞观政要·政体》:“在京流外有犯赃者,皆遣执奏,随其所犯,置以重法。”《清史稿·世祖纪二》:“丁卯,定犯赃例,满十两者流席北,应杖责者不准折赎。”
别人正在搜
腾讯云 新老同享118元/年 2核2G4M300G月流量
阿里云 新老同享99元/年 2核2G3M带宽不限流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