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过房儿子。参见“过房”。
引宋欧阳修《濮议一》:“凡无子者,明许立后,是大公之道。但习见閭阎俚俗养过房子,及异姓乞养义男之类,畏人知者,皆讳其所生父母,以为当然。”明田汝成《西湖游览志馀·委巷丛谈五》:“抛却亲生儿,却抱过房子。”
别人正在搜
腾讯云 新老同享118元/年 2核2G4M300G月流量
阿里云 新老同享99元/年 2核2G3M带宽不限流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