呦呦鹿鸣,食野之苹。我有嘉宾,鼓瑟吹笙。吹笙鼓簧,承筐是将。人之好我,示我周行。一群鹿儿呦呦欢鸣,在那原野悠然自得的啃食艾蒿。一旦四方贤才光临舍下,我将奏瑟吹笙宴请宾客。一吹笙管振簧片,捧筐献礼礼周到。人们待我真友善,指示大道乐遵照。
呦呦鹿鸣,食野之蒿。我有嘉宾,德音孔昭。视民不恌,君子是则是效。我有旨酒,嘉宾式燕以敖。一群鹿儿呦呦欢鸣,在那原野悠然自得的啃食蒿草。一旦四方贤才光临舍下,品德高尚又显耀。示人榜样不轻浮,君子贤人纷纷来仿效。我有美酒香而醇,宴请嘉宾嬉娱任逍遥。
呦呦鹿鸣,食野之芩。我有嘉宾,鼓瑟鼓琴。鼓瑟鼓琴,和乐且湛。我有旨酒,以燕乐嘉宾之心。一群鹿儿呦呦欢鸣,在那原野悠然自得的啃食芩草。一旦四方贤才光临舍下,弹瑟弹琴奏乐调。弹瑟奏琴勤相邀,融洽欢欣乐尽兴。我有美酒香而醇,宴请嘉宾心中乐陶陶。
一群鹿儿呦呦欢鸣,在那原野悠然自得的啃食艾蒿。一旦四方贤才光临舍下,我将奏瑟吹笙宴请宾客。一吹笙管振簧片,捧筐献礼礼周到。人们待我真友善,指示大道乐遵照。 一群鹿儿呦呦欢鸣,在那原野悠然自得的啃食蒿草。一旦四方贤才光临舍下,品德高尚又显耀。示人榜样不轻浮,君子贤人纷纷来仿效。我有美酒香而醇,宴请嘉宾嬉娱任逍遥。 一群鹿儿呦呦欢鸣,在那原野悠然自得的啃食芩草。一旦四方贤才光临舍下,弹瑟弹琴奏乐调。弹瑟奏琴勤相邀,融洽欢欣乐尽兴。我有美酒香而醇,宴请嘉宾心中乐陶陶。
《鹿鸣》是《诗经》的“四始”诗之一,是古人在宴会上所唱的歌。此诗原是君王宴请群臣时所唱,后来逐渐推广到民间,在乡人的宴会上也可唱。全诗共三章,每章八句。每一章开头皆以鹿鸣起兴。在空旷的原野上,一群糜鹿悠闲地吃着野草,不时发出呦呦的鸣声,此起彼应,十分和谐悦耳。诗以此起兴,便营造了一个热烈而又和谐的氛围,如果是君臣之间的宴会,那种本已存在的拘谨和紧张的关系,马上就会宽松下来。君臣之间限于一定的礼数,等级森严,形成思想上的隔阂。通过宴会,可以沟通感情,使君王能够听到群臣的心里话。而以鹿鸣起兴,则一开始便奠定了和谐愉悦的基调,给与会嘉宾以强烈的感染。诗之首章写热烈欢快的音乐声中有人“承筐是将”,献上竹筐所盛的礼物。献礼的人,在乡间宴会上是主人自己,在朝廷宴会上则为宰夫,酒宴上献礼馈赠的古风,即使到了今天,在大宾馆的宴会上仍可见到。然后主人又向嘉宾致辞:“人之好我,示我周行。”也就是“承蒙诸位光临,示我以大道”一类的客气话。主人若是君王的话,那这两句的意思则是表示愿意听取群臣的忠告。诗之二章,则由主人(主要是君王)进一步表示祝辞,祝酒之际要说出这样的话的原因,分明是君主要求臣下做一个清正廉明的好官,以矫正偷薄的民风。如此看来,这样的宴会不徒为乐而已,它也带有一定的政治色彩。诗之三章与首章重复,唯最后几句将欢乐气氛推向高潮。末句“燕乐嘉宾之心”,则是卒章见志,将诗之主题深化。也就是说这次宴会,它不是一般的吃吃喝喝,满足口腹的需要,而是为了“安乐其心”,使得参与宴会的群臣心悦诚服,自觉地为君王的统治服务。此诗自始至终洋溢着欢快的气氛,它把读者从“呦呦鹿鸣”的意境带进“鼓瑟吹笙”的音乐伴奏声中。每一篇而一终。三篇终,则主人酌以献工焉。”由此可知,整个宴会上是歌唱以上三首诗,而歌唱《鹿鸣》时又以笙乐相配,故诗云“鼓瑟吹笙”。乐谱虽早已失传,但从诗的语言看,此诗三章全是欢快的节奏,和悦的旋律,也许因为这是一首宴飨之乐,不容许杂以一点哀音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