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生平
许衡于金卫绍王大安元年(宋宁宗嘉定二年、元太祖四年)四月初三(1209年5月8日)出生在新郑县城西阳缓里(今辛店镇许岗村),祖籍怀庆路河内县沁北村(今河南省焦作市沁阳市北鲁村)人,后为避战乱,许衡父母才迁居到新郑。 许衡家族世代务农,自幼勤读好学,天资聪颖,七岁时入学,曾问老师为何要读书,老师答曰:“为了考科举。”许衡又问:“仅仅是这样?”老师大为惊异。以后每次讲书,许衡都要问个究竟,以致老师对其父母说:“令郎聪敏过人,我不能胜任,请别求名师。”辞馆而去。像这样连换了三位老师。长大后更加好学,因家贫无钱购书,常涉百里借书抄书。他曾在一个算命先生家中看到一部解释《书经》的书,便去手抄回来细读,后来逃难到徂徕山才得到一部王弼注释的《易经》。当时虽兵荒马乱,许衡仍坚持日读夜思,且身体力行 。 天兴二年(1233年),蒙古兵临新郑县,许衡同众人从洛阳渡河经河阳(今孟县)返乡。 此后,许衡相继至鲁、魏之地,在魏三年后又回到怀庆路,后又常来往于河、洛之间,在柳城从姚枢处得到程颐、程颢及朱熹的著作,从中获益甚大。后移居辉县附近之苏门山时,常与姚枢及窦默讨论学问,内容涉及经传、子史、礼乐、名物、星历、兵刑、食货、水利等众多话题。许衡曾说:“纲常伦理国家一日不可废,如果在上者不履行,我们一般人也要履行。”他在实际生活也正是这样做的。许衡曾赴河北大名府讲学,由于恭谨执教,求学的人很多,并匾其斋为“鲁斋”,从此号称“鲁斋先生”。 元宪宗四年(1254年),忽必烈受封于秦中,召许衡为京兆提学,许衡在京兆的郡县广建学校。忽必烈南征时,许衡返归怀庆,京兆学者挽留不住,只得送至临潼而归。 中统元年(1260年),忽必烈即位,召许衡、姚枢至京师。当时王文统为平章政事,在讨论治国安邦之道时,文统重利,而许衡等人认为必须以义为本,招致王文统忌恨,再加上窦默在忽必烈面前说王文统学术不正,王文统怀疑三人是一派,便奏请委任姚枢为太子太师,窦默为太子太傅,许衡为太子太保,表面上是尊敬重用他们,实际上是使其不能接近忽必烈。后又改命姚枢为大司农,窦默为翰林侍讲学士,许衡为国子祭酒。不久,衡因病辞官返乡。 至元二年(1265年),忽必烈任命安童为右丞相,打算让许衡辅助安童,便召许衡至京师,命他参预中书省政务。许衡上疏治国纲要五项建议,忽必烈大为称赞,并一一采纳。许衡平时奏议很多,但他不留底稿,留传下来的仅此一件。 至元四年(1267年),许衡因病归怀庆休养,至至元五年(1268年)又被召回,他的奏疏仍秘而不传。 至元六年(1269年),忽必烈命许衡与太常卿徐世隆制定朝廷礼仪制度,与太保刘秉忠、左丞张文谦立定官制。许衡参考历代官制体系,减去一些临时增设机构和旁设机构,于至元七年(1270年)上奏。其中涉及到一些权贵的利益,有人劝他不要变更旧制。许衡说:“我所论的是国家的体制,与个人无关。”他的建议得到忽必烈赞同。不久,阿合马任中书平章政事,统领尚书省及六部,权势很大,一些大臣阿谀奉承,但许衡与阿合马争论时,坚持原则,从不让步。不久,忽必烈任命阿合马的儿子为枢密佥院官,众人都附合,唯独许衡不同意,对忽必烈说:“国家大权在于兵、民、财三个方面,如今阿合马掌管民、财,其子又掌管兵权,这不行。”此后许衡随忽必烈到上京时,又列举阿合马专权欺上,损国害民的众多事项,但未得上报给忽必烈。许衡因此称病,请求不参与国家机务大事。 忽必烈早有立太学的打算,于至元八年(1271年),任命许衡为集贤大学士兼国子祭酒,并亲自挑选蒙古子弟交于许衡教育,许衡请求征调其弟子王梓、刘季伟、韩思永、耶律有尚、吕端善、姚燧、高凝、白栋、苏郁、姚火敦、孙安、刘安中等十二人为伴读。这些蒙古子弟年幼,许衡关爱他们如同对自己的儿子一样,但对于师徒等级关系的严格,就像君臣关系一样。除熟读诗书外,他还演习各种礼仪。这些学生尊师敬业,均知三纲五常为人之道。 至元十年(1273年),因权臣屡次破坏汉法,致使学生缺粮,许衡便请求辞职返回怀庆故里,翰林学士王磐对忽必烈说:“许衡教人有方,诸生学后可以从政,这是国家大体,不要让他辞去。”但由于窦默为许衡恳求,忽必烈还是让许衡还乡,以赞善王恂代管太学事务。刘秉忠等奏请以耶律有尚、苏郁、白栋等为助教,保持原许衡所制定的教学规矩,忽必烈同意。 元朝自取得中原后,采行金朝的《大明历》,但该历法不精确,世祖于至元十三年(1276年)令王恂制定新历。王恂认为一般历家只知历数不知历理,奏请许衡回京以集贤大学士兼国子祭酒来主持太史院事。许衡与太史令郭守敬等合作,研制新观象仪,经细密观测,参照旧有历法,剔除其中错误,于至元十七年(1280年),制成新历,忽必烈赐名为《授时历》,颁行天下。 至元十七年(1280年)六月,许衡因病请归怀庆休养。 元至元十八年三月初三(公元1281年3月23日),许衡辞世,时年七十三岁。于同年四月二十(5月9日)下葬。许衡作古后,怀庆人无论贵贱长幼皆为之恸哭。四方学者闻讯相聚哀哭,更有不远千里奔赴墓前致吊者。 大德元年(1297年),元成宗铁穆耳追赠许衡为荣禄大夫、司徒,谥号“文正”。 至大二年(1309年),加赠正学垂宪佐运功臣、太傅、开府仪同三司,追封魏国公。 皇庆二年(1313年),朝廷下诏以许衡从祭孔庙。延祐初年,又诏立书院于京兆,以祭祀许衡,并赐田做祭祀的经费,书院名“鲁斋书院”,鲁为许衡居魏时的书斋名。 许衡的品德言行大为人们推崇,被后人誉为“元朝一人”。
主要成就
许衡是中国十三世纪杰出的“思想家、教育家和天文历法学家”,是元代初期的名臣,也是一位著名的学者。他鉴于当时干戈扰攘,民生凋敝的势态,一再向元世祖建议要重视农桑,广兴学校,以“行汉法”作为“立国规模”。他说:“古今立国规模,虽各不同。然其大要,在得民心。而考之前代,北方奄有中夏,必行汉法,乃可长久。故魏、辽、金能用汉法,历年最多。其他不能用汉法者,皆乱亡相继。史册具载,昭昭可见也。”从而可知,许衡的政治理想是要实行儒家的仁政以获得民心。至于获得民心的关键,则在于实行“汉法”。由于这一“立国规模”的确定,中原广大地区社会秩序得到恢复,生产得到发展,人民生活得到安定。许衡还与刘秉忠、张文谦等一起定官制、立朝仪,对元初政局稳定、经济生产的恢复起了积极作用。 许衡长期担任国子监祭酒,主持教育工作,承宣教化,不遗余力。许衡以“乐育英才,面教胄子”为宗旨,故其门下不仅有大批汉族学生,还有不少蒙族弟子。他施教的原则是“因觉以明善,因明以开蔽”,即循循善诱,潜移默化。至元八年(公元1271年),许衡奉元世祖之命,负责培养一批蒙古贵族子弟,在他的辛勤教育下,这些不懂汉文的青年也都成为“尊师敬业”的优秀儒生。其中有不少人,后来“致位卿相,为一代名臣”。 许衡对待学生“爱之如子”,从生活到学习无不关怀备至。他对待自己则从严要求,“夜思昼诵身体力行,言必揆诸其义而后发”。因此,在许衡的熏陶教育下,“数十年间彬彬然,号称名卿士大夫者,皆出其门下矣。”所以,许衡通过传道授业,对于汉、蒙文化的融合和交流作出了卓越的贡献。 许衡精通天文、历算。至元十三年(公元1276年)元世祖“以海宇混一,宜协时正日”,故须摒弃沿用已久舛误甚多的金代(大明历)而创制新历。于是,遂命许衡“领太史院事”,全面负责这一工作,并以王询、郭守敬为副,共同研订。经过全们的积极努力,至元十七年(公元1280年),终于完成了这一艰巨复杂的任务。 在此期间,许衡以年届七旬的高龄,辛劳擘划,艰苦备尝。创制了简仪、仰仪、圭表、景符等天文仪器,在全国各地修建27所观测台,进行实地观测。制订了《授时历》。他用近世截元法代替了上元积年法,并推算出了365.2425日为一年,这个结论,比地球围绕太阳公转一周的实际数字只差26秒,比欧洲著名的《格列高利历》还要早三百年。《授时历》使用的时间,前后达363年(公元1281年~1644年)之久,是我国历史上使用时间最长的一部历法,是我国历法史上的第四次重大改革。明初著名学者宋濂赞扬许衡等的功绩说:“至元十三年,世祖诏前中书左承许衡、太子赞善王恂、都水少监郭守敬改订新历,……自古及今,其推算之精,盖未有出于此者也。”这是十分中肯、公允的评价。许衡对程朱理学的造诣也是很深的,对程朱理学的研究有其独到之处,提出了“命”“义”之说。许衡精研程朱理学而不拘泥,提出了著名的“治生论。”他说:“言为学者,治生最为要务。”许衡是元代儒学的主要继承人和传播人。元代有人赞扬他说,“继往圣,开来学,功不在文公下。”明代大儒薛则称为之“朱之后一人”。 许衡博学多才,在天文学方面有较高的造诣。《元史》记载:公元1276年,忽必烈命王恂、郭守敬等人修定历法,王恂奏云:“今之历家,徒知历术,罕明历理,宜得耆儒如许衡者商订。”忽必烈准奏,“命(许衡)领改历事”,许衡于是参与制定了中国历史上使用时间最长的《授时历》。所以,制定《授时历》,许衡也是功不可没的。
社会地位
(1)据《元史》、《许文正公遗书》、《许文正公世家谱》、《元朝名臣事略》、《元文类》、《蒙兀儿史记》以及《辞源》、《辞海》、《中国人名大辞典·历史人物卷》等史料记载,许衡青少年时即聪敏勤学,博览群书并立志学以致用;成年后,“凡经传、子史、礼乐、名物、星历、兵刑、食货、水利之类,无所不讲”。 (2)与姚枢、窦默等讲程朱理学,“慨然以道为己任”。 (3)元世祖忽必烈为亲王时任京兆提学,于关中大兴学校;世祖即位后,任中书省议事、中书左丞,与刘秉忠等“立朝仪”。 (4)“定官制”,完善元朝官员品阶等级。 (5)筹划立国规模,上书言立国“必行汉法”。 (6)有元代的“魏徵”之称,“犯颜谏诤,刚毅不屈”,弹劾尚书省平章政事,亲贵阿合马。 (7)创建并主持元初国学,任集贤大学士兼国子祭酒,培育人才,善教,众多弟子如姚燧、耶律有尚等皆学有成就;对汉蒙文化交流,程朱理学传播和朱陆合流有较大影响;教领太史院事,与王恂、郭守敬、杨恭懿等改定历法,“撰《授时历经》”。 (8)新制仪象圭表。 (9)道德情操高尚,留下了“不食无主之梨”的中华传统文化故事。 (10)不食道旁无主之梨的价值标准和道德信念;治家严谨,教子有方,其子孙皆学有所成,第四子许师敬先后三居相位,为元仁宗推行科举制度和使天灾频生的泰定时期呈现治平的盛世,卓有政绩。“不食无主之梨”事迹被人民教育出版社思想政治必修4《生活与哲学》选为教材内容。 许衡在哲学上,称世界本原是“独立”的“道”。认为“道”生“太极”,“太极”函“一气”﹔“气”具阴阳,由此化生天地万物,而其中又以人为灵贵。他又称太极是理﹑天理,说“有是理而后有是物”,“无理则无形”,认为形而上之理是世界根源。在论到天地万物时,认为“万物皆本于阴阳,要去一件去不得”。万物皆有刚柔﹑动静﹑内外诸矛盾。每一矛盾双方都相济相胜,“天下事,常是两件相胜负,从古至今如此”。但他认为,矛盾发展最终“以静为主”,止于无对﹑静止的状态,又表现了形而上学的思想倾向。 在心性问题上,许衡认为人禀赋天理即天命之性。人性本善,是本然之性。但人禀气有清浊之不同,故又有气质之性。通过静时“存养”﹑动时“省察”的修养方法,能使“气服于理”,复见天理。他还提出心与天同的天人合一论,强调“反身而诚”﹑“尊德性”等自省自思的认识和修养方法,认为这样就可以尽心,知性,知天。 许衡哲学虽本于程朱,但不重玄奥“隐僻”之理,而强调道德践履。他说,“道”在日用行事中,不是高远难行之事,并提出“盐米细事”也应当讲究。这在客观上有一定积极意义。
人物评价
王磐:①先生神明也! ②气和而志刚,外圆而内方,随时屈伸,与道翱翔。或躬耕太行之麓,或判事中书之堂,布褐蓬茅不为荒凉,圭组轩冕不为辉光。虚舟江湖,晴云卷舒,尚友千古,谁与为徒?管幼安、王彦方、元鲁山、阳道州,盖异世而同符者也。 虞集:①许文正公表章程、朱之学,天下人心风俗之所系,不可诬也。 ②文正遗书,其于圣贤之道,所志甚重远,其门人之得于文正者,犹未足以尽文正之心也。后之随声附影者,谓修词申义为玩物,谓辨疑答问为躐等,谓无猷为为涵养德性,谓深中厚貌为变化气质,外以聋瞽天下之耳目,内以蛊晦学者之心思,而谓文正之学,果出于此乎? 顾嗣立:先生开国大儒,不藉以文章名世。然其古诗亦自成一家。近体时有秀句。...讽咏之余,恍然如在吟风弄月间也。 全祖望:①河北之学,传自江汉先生,曰姚枢,曰窦默,曰郝经,而鲁斋其大宗也,元时实赖之。 ②要之,文正兴绝学于北方,其功不可泯,而生平所造诣,则仅在善人有恒之间,读其集可见也,故数传而易衰。 柯劭忞:许文正应召过真定,刘文靖谓之曰:“公一聘而起,无乃太速乎?”文正曰:“不如此则道不行。”及文靖不受集贤之聘,或问之,曰;“不如此则道不尊。”君子之道,或出或处,或默或语,恶可轩此而轾彼也。自朱子以后,博通经术,未有及吴文正者。拟之四科,许德行,刘言语,吴基文学欤。 熊逸:那些理学名儒,如许衡、吴澄辈,皆俯首称臣。只有文天祥、张世杰、陆秀夫、谢叠山不肯臣元,都死了节。
轶事典故
主词条:许衡不食梨 盛夏行路时因天气炎热,口渴难耐,路边正好有一棵梨树,路人纷纷去摘梨吃,惟独许衡静坐树下不动。有人不解地问:“何不摘梨解渴?”许衡答曰:“不是自己的梨,岂能乱摘!”那人笑其迂腐:“世道这么乱,梨树哪有主人!”许衡正色道:“梨虽无主,难道我们的心也无主了吗?”
主要作品
一、《鲁斋集》·六卷(含书简) 卷之一—遗书,卷之二—奏议、上时务书二首、为君难六事、杂疏四首、对御,卷之三—说书、直说大学要略、读易私言、读文献公揲着说、论阴阳消长、小学大义、对小大学问、答丞相问论大学明德、论生来所禀、答或问不迁怒,卷之四—杂着、答仲叔二首、论子玉请复曹卫、辨说、高凝字说、王生名字说、吴氏伤寒辨疑论序、祭邹国公文、祭李生文炳文、畱别谭彦清、呈丞相乞致仕状、辞免京兆提学状、书简—与窦先生、与耶律惟重、与子师可、与子声义之二执事、与仲晦仲一二首、与友人、与孙谦甫、与孙伯玉二首、与张仲谦二首、与廉宣抚五首、代李和叔与兄子,卷之五—赠荣禄大夫司徒谥文正公制、大元敕赐故中书左丞集贤太学士国子祭酒赠正学垂宪佐运功臣太傅开府仪同三司追封、魏国文正公许先生神道碑,卷之六—元史本传、国学事迹、古今儒先议论。 二、《鲁斋心法》 《鲁斋心法》七卷六册,现存善本为清代日本刻本,其特点是在汉文每字旁边加上“片假”文字,查有关古籍目录,均不见此类书,属国内罕见。该书卷首是明礼部尚书何塘于正德十三年(公元1518年)八月写的序言,卷内题“四川按察司副使河内郝绾(玉卿)编集,翰林院修撰经筵讲官何塘(粹夫)校正,河内知县关西高杰(冠英)刊行”。卷内内容与其他版本《鲁斋遗书》、《鲁斋全书》,《许文正公遗书》不同的是,卷内目录除列有总标题外,还列有每节每篇文章的标题。其中许氏宗派总图和许氏族谱列在卷之一,是最早的许衡族谱之一。卷之三以“天文”、“日月”、“阴阳”、“四时”、“读书法”、“学校”、“论史”、“论文”、“用人”、“论官”等五十个章节标题形式收录了许衡的文章和语录。该书每册书前均加盖有“安昌孙氏静观室藏书”印章,“安昌孙氏”为武陟县著名藏书家,安昌居士孙甲荣,“静观室”为其室号。武陟县图书馆现存古籍图书八千多册,许多珍贵善本书,多系孙甲荣之子孙永华所献。 该书无疑对研究许衡生平和思想以及中日文化图书交流史将起到积极的作用和影响。 该书在日本、韩国、朝鲜等地影响深远。日本国元禄四年(1691,清康熙三十年)伊藤维桢译《刻鲁斋心法叙》、《鲁斋心法附录》。现藏与日本东京大学、韩国高丽大学图书馆。 三、《授时历经》(与郭守敬合著) 元朝至元十八年(公元1281年)实施的历法名,因元世祖忽必烈封赐而得名,原著及史书均称其为《授时历经》。其法以365.2425日为一岁,距近代观测值365.2422仅差26秒,精度与公历(指1582年罗马教皇格里高利十三世颁布实行的历法,称《格里高利历》,在中国称公历或阳历)相当,但比西方早采用了300多年。元十三年(公元1276年)元世祖命许衡“领太史院事”,全面负责这一工作,并以王询、郭守敬为副,共同研订。 四、《读易私言》 此书专论《易》卦六爻之“德位”,大旨多闻发《系辞传》“同功异位”、“柔危刚胜”之义;且又类聚诸卦各爻居于六位者,分别评析之。《四库全书提要》指出:“盖健、顺、动、止、入、说、陷、丽,其吉凶悔吝又视乎所值之时,而必以正且得中为上。孔子《象》、《象传》每以当位、不当位、得中、行中为言。衡所发明,盖本斯旨。此书本在衡《文集》中,元苏天爵《文类》、明刘昌《中州文表》皆载之。国朝曹溶采入《学海类编》。 五、《鲁斋遗书》(又名《鲁斋全书》) 《鲁斋遗书》是后人收集许衡著作而成书。按《四库全书提要》记载:该书初由衡7世孙婿郝亚卿辑其遗文未竟,继而由河内教谕宰廷俊编成,礼部尚书何塘为之作序。明嘉靖四年(1525)山阴肖鸣风校刊于汴,并自为之序。其时适逢应内翰元忠奉使过汴,认为旧本次第似有未当,乃加以重编,增入《内法》及《大学直解》、《中庸直解》等,名曰:《鲁斋全书》。肖鸣风认为,先生著作尚多散佚,未敢谓全也,故更名《遗书》。故此本为应良所编,而鸣凤更名者也。 全书14卷。前12卷按语录、小学四书直解、奏疏、杂著、书状、诗词等分类辑成,后2卷附录像赞诰敕之类及后人书识之文。内容繁杂,包括其学术、教育、政治等方面的思想。反映其教育观点的主要篇目有:《语录上》、《语录下》、《小学大义》、《大学要略》、《小大学或问》、《明明德》、《大学直解》、《中庸直解》、《读易私言》、《时务五事》、《与子师可》等。 六、《许文正公遗书》 共八册十二卷,本书中的《时务五事》、《汰冗官疏》等奏疏,对研究元初政治情况很有价值。通常有清 乾隆 五十五年怀庆堂刻本。北京图书馆藏有明万历二十四年江学诗刻本《许文正公遗书》14卷,收入馆藏古籍珍本丛刊第91册。 以上并收入《四库全书》。
史料记载
《元史·卷一百五十八·列传第四十五》 《宋元学案·卷九十·鲁斋学案》 《新元史·卷一百七十·列传第六十七》
后世纪念
相关遗迹
许衡墓 主词条:许衡墓 许衡墓位于中站区李封村南,焦克路北侧。始建于元世祖至元十八年(1281年),据《茔域之图》碑记记载:墓地“东西横直三百九十步,南北纵直二百八十步,内心除茔域地纵横各一百二十步,植木为林,以壮神灵栖息之所,外余赡坟地三百亩”。 许衡墓自修建至今已有730年,历经元、明、清、民国,多次修葺,墓地规模宏大,但主要建筑及碑碣毁于“文革”。 许衡墓始建时,许师可立“大元故资善大夫中书左丞许公坟”碑一通,碑阴为“茔域之图”及说明。同年,元世祖敕赐墓田一百三十亩,建享堂三间,牌坊一座。元顺帝至元元年(1335年),敕制神道碑,名儒欧阳玄奉敕撰神道碑,许师敬勒石以记,竖立于许衡墓地神道上。 清代康熙四十一年(1702年),圣祖康熙赞许衡“大儒之生,与君相等。应运乘时,月辉日炳。出处皦然,顽廉懦警。致君泽民,非窦非径。”并拨银两维修。清代乾隆十五年(1750年),遣礼部尚书、户部右侍郎伍龄安致祭许衡墓,立御祭碑一通,并对墓地加以维护修葺。 1982年,河南省焦作市人民政府公布许衡墓为市级文物保护单位,1983年至1986年许衡后裔集资20余万元修复许衡墓。2000年9月,河南省人民政府公布许衡墓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