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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昌期 lóng chāng qī
成都仁寿人,字起之。真宗大中祥符中,注《易》、《诗》、《书》、《论语》、《老子》等,携书游京师,时称其说诡诞穿凿。以荐补国子四门助教,文彦博奏改秘书省校书郎。官至殿中丞致仕。著书百余卷。仁宗嘉祐中诏取其书,时昌期年八十余,赐绯鱼。刘敞与欧阳修言其异端害道,不当推奖,夺所赐服罢归,卒。
本名: 龙昌期
所处时代: 宋代
出生地: 陵州
主要作品: 福州,故乡,三山即事,咏门,杜鹃花·金鸭香烧午夜烟
关于龙昌期的介绍

人物简介

龙昌期,字起之,陵州(今四川省眉山市仁寿县)人。仁宗宝元中,为国子四门助教,改秘书省校书郎,迁太子洗马,致仕,又以恩迁殿中丞。

轶事典故

《渑水燕谈录》卷六·文儒载:龙昌期,陵州人。祥符中,别注《易》、《诗》、《书》、《论语》、《孝经》、《阴符》、《道德经》,携所注游京师。范雍荐之朝,不用。韩魏公(韩琦)安抚剑南,奏以为国子四门助教。文潞公(文彦博)又荐,授校书郎,讲说府学。明镐再奏,授太子洗马致仕。明堂泛恩,改殿中丞。又注《礼论》,注《政书》、《帝王心鉴》、《八卦图精义》、《入神绝笔书》、《河图》、《照心宝鉴》、《春秋复道三教图》、《通天保正名等论》、《竹轩小集》。昌期该洽过人,著撰虽多,然所学杂驳,又好排斥先儒,故为通人所罪,而其书亦不行。年八十九,卒,鲜于子骏为志其墓。 《宋史》胡则传载:(胡)则无廉名,喜交结,尚风义。丁谓贬崖州,宾客随散落,独则间遣人至海上,馈问如平日。在福州时,前守陈绛尝延蜀人龙昌期为众人讲《易》,得钱十万。绛既坐罪,遂自成都械昌期至。则破械馆以宾礼,出俸钱为偿之。 昌期者,尝注《易》、《诗》、《书》、《论语》、《孝经》、《阴符经》、《老子》,其说诡诞穿凿,至诋斥周公。初用荐者补国子四门助教,文彦博守成都,召置府学,奏改秘书省校书郎,后以殿中丞致仕。著书百余卷,嘉祐中,诏取其书。昌期时年八十余,野服自诣京师,赐绯鱼,绢百匹。欧阳修言其异端害道,不当推奖,夺所赐服罢归,卒。 另外,宋朝吕希哲撰《吕氏杂记》载:龙昌期少时为僧,尝上朱台符诗曰:“先砚书名纸,磨钱掷卦爻。侯门千万仞,应许老僧敲。”台符爱其材,劝之业儒。昌期博极群书,而议论怪僻。蜀人张公祐之徒、知名士皆师事之,其徒甚众。文潞公荐于朝,得官。仁宗诏给笔札,令进所撰经义。嘉祐书成,诣阙上进,赐五品服及金帛。其书谓:“诗无比兴,如鸳鸯者,遂仰也。”大率如此。又以周公为周之贼,于是台谏交攻。昌期自诣登闻鼓院,还纳所赐,听之(景纯家兄时判鼓院,今国史但言以人言追夺,误也)。昌期过洛,潞公责其不能为己辩明。潞公曰:“朝廷方崇尚周孔之教而先生非之,故至此耳。”昌期曰:“某何尝非孔子,但非周公耳。”潞公曰:“亦足矣。” 对此事,《续资治通鉴·卷第五十八》也载:仁宗皇帝嘉祐四年(1059)癸未,赐龙昌期五品服,绢百匹。昌期,陵州人,上所著书百馀卷,诏下两制看详,两制言:“昌期诡诞穿凿,指周公为大奸,不可以训。乞令益州毁弃所刻版本。”昌期年几九十,诣阙自辩。文彦博少从昌期学,因力荐之,故有是赐。翰林学士欧阳修、知制诰刘敞等劾昌期异端害道,当伏少正卯之诛,不宜推奖。同知通进银台司兼门下封驳事何郯亦封还诏书,乃追夺昌期所赐,遣归。

相关作品

关于龙昌期的作品,《文献通考》卷二百十四·经籍考四十一载:有《泣岐书》三卷,陈氏曰:蜀人龙昌期称撰,称“上昭文相公”。有后序,言求荐进之意。有《天保正名论》八卷,陈氏曰:龙昌期撰。其学迂僻,专非周公,妄人也。 龙昌期在福州讲学时,写有《三山即事》一诗,留下了当时福州的一幅全景素描:“苍烟巷陌青榕老,白露园林紫蔗甜。百货随潮船入市,万家沽酒户垂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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